这音乐,一开始有点熟悉,渐渐的,他就完全陌生了,是一新的曲子,欢欢这几年的钢琴造诣指数上升,琴声极是好听,当年他离开时,分明是一个半吊子,让弹琴两分钟都坐不住,怎么修炼得一手好钢琴了。
今天是他上岸第一天,刚一上岸就看到了大广场上宣传他的演唱会海报,他刚上岸没手机也没有电脑,不知道资讯,并不知道这几年是什么情况,到了演唱会场馆就看到了他的应援,非常高且显眼的地方,一切都是他熟悉的演唱会布置,他甚至看到了几名熟悉的工作室人员,他万万没想到,演唱会开幕,竟然是欢儿。
哪怕没有屏蔽障眼法,他也知道台上的人正在扮演他,演唱会开幕是很重要的一曲子,往年都会选择自己的新歌,或者热度最高的一歌,今年是一钢琴曲,没有声音,仿佛是一场非常纯正的音乐会,不像是演唱会。
惊喜……当年不太懂音乐的心上人,已经能熟悉地弹奏一令人动容的曲子,音乐是人的心声,就算拥有高超的技术,没有情感,音乐听起来也非常死板而冷漠,不会引人共鸣,可欢欢这一曲子,却十足的引人共鸣。
第一曲子很安静,又悲伤,后半段调子浪漫又凄凉,听得人落泪,潘森手指轻颤,眼眶有些湿润,这曲子,与其说是欢儿的心声,不如说是他的心声,这几年他在海底深渊,不知道年月,他甚至不知道过了多久,海底只有漫无天日的黑暗,岁月漫长,度日如年,他不敢给欢儿一点信息,他怕自己回不去,不敢给一点点期待和盼望。
欢儿,我回来了,你看见了吗?
别难过,也别哭。
我在台下看着你。
潘森忍不住想起了当年教欢欢学钢琴的模样,那时候他还没上大学,耐心真的很差,他一直都包容着欢欢的小脾气和任性,心里总想着欢欢还小,他整个幼年时期都被禁锢,他本身就是一个孩子,这么一想他就平和得多,他包容欢欢的不懂事,也包容欢欢的不懂爱,可每次欢欢甩手而去,不想学音乐,又很排斥音乐时,他总是情不自禁地伤心。
那时候还小的欢欢,连他的伤心都看不出来,在漫长的岁月里,爱欢欢成了他的一种执念,等他真的找到了人,他又诚惶诚恐,总是不断地自我怀疑和自我否认,我所喜欢的一起,他都不喜欢,我所爱的一切,他都不爱,那他又怎么爱我?
他和欢欢的感情付出一贯不是双向的,一种都是单箭头,这样的感情难免会让他觉得卑微,他甚至称得上是舔狗本狗了。
哪怕欢欢说了再难听的话,哪怕心都碎了,他还是回到了欢欢身边,他期盼着有一天,欢欢能理解他的世界,欢欢能够走进他的世界,和他分享所有的一切,没有秘密。
如今,他看着欢欢如王子一样坐在台上,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他忍不住生出一点奢望,今天的欢欢,是否能够分享他的荣光和他的世界?
欢欢来过海底好几次,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他每次都能看到,可他无法现身,恶魔似是故意的,让他知道欢欢过的不好,前几次,他总是安静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表情落寞,绝望,潘森看着痛彻心扉。
他抗拒,反抗,最后渐渐变得平静。
他甚至在想,异火族的人天生洒脱,是否时间久了,欢儿就忘了他,这自然是他不期待的,可他总想着欢儿忘了他,是否能过得好些。
渐渐的,欢儿的话多了一些,他会絮絮叨叨告诉他一些日常生活,他知道欢儿完成了学业,成了科学家,那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谁能想到酷爱自由,又喜欢赖床的欢欢成为一名严谨自律的科学家,可航天,真的很适合他。
他适合探索美丽的星空,探索人类的新住所,探索太空的奥秘。
欢儿说,我等你回来,一起去太空。
在海底听到这句话时,他很难过,他想要承诺,心上人却听不到,他甚至无法去承诺什么,听到欢欢想要等他八百年,他甚至想过一死了之,他不愿意欢欢等他八百年。
他知道漫长的期盼,不断地失落是什么滋味,他不愿意欢欢再品尝一遍,他一定很难过吧。
别难过了,我的宝贝。
我回来了。
这一钢琴曲结束,欢欢说,“这歌,献给我心爱的人,这是我为他谱写的曲子,希望……他能喜欢。”
姑娘们一阵沸腾。
潘森,“……”
我和谁官宣了?
在演唱会上都示爱了,粉丝也没炸,这几年他错过了什么?
演唱会边缘也好,舞台中央也好,很多工作室的摄影师,各个角度拍摄照片,潘森忍不住问旁边蹲下来拍照的摄影师,“潘森和谁官宣了?”
那摄影师cp粉之一,蒸煮糖,正甜得嗷嗷叫,听到这话十分不可思议地看着旁边的潘森,为了不打扰这一场演唱胡,潘森的脸成了一张普通的脸,白皙俊秀,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还有点病态。
“你村刚通网吗?我们老板和纳兰欢早就官宣好几年了。”
潘森沉默片刻,“啊……我是刚通网。”
官宣好几年?
这也是惊喜吗?他都能光明正大地牵着欢儿的手秀恩爱了吗?
欢欢是一个不多话的人,演唱会的话,有自由挥,也有台本的,要多和粉丝沟通,这是潘森演唱会的特色,他有一次演唱会了五分钟,粉丝都在赶他,有时间,你都能多唱一歌了。
这角色就交给盛景去扮演了,他退了后台后,第二歌正在准备,潘森已不急着去见欢欢了,演唱会人多嘴杂,且到处都是摄影机,被拍到也不好,他更有心思去看欢欢的演唱会了,这角度还是很新鲜的,用他的角度,去看欢欢的演唱会。
然而,第二歌就打破了他的梦想。
是盛景上来了。
唱的是一潘森的热门歌,且是劲歌,潘森一言难尽地看着舞台上的盛景,对他来说,音乐没有国界,也没有标准,只要是好的音乐,他都喜欢,盛景作为一个人类,在音乐创作和嗓音上有很多天赋,有几独立创作的曲子非常好听,填词也很好,潘森很喜欢,因为多年来是对家的缘故,在公众场合他从来不唱盛景的歌曲,免得粉丝炸裂。
可私底下,他很喜欢盛景几歌,也耳熟能详,自己能够翻唱,可盛景就未必了,这个人在音乐上太过独断,只喜欢自己风格的东西,他都没想过有一天盛景会唱他的歌,而且……唱的特别好。
这是一劲歌,台下的粉丝疯狂地叫喊着,他们分不清楚台上究竟是盛景,还是潘森,虽然声音不能模仿到一模一样也有九十分,这是一个专业演员和专业歌手的修养。
第一把大家听得落泪的歌后,现场的气氛有点低迷,没想到第二歌就开始爆炸,全场都是呐喊,欢呼,这是他十分熟悉的舞台,是他十分熟悉的呐喊声,下面的声音都是喜欢他的证明。
他渴望得到人类的认同。
潘森站在角落里,正好是一个拍摄的好位置,工作室一直有人在这里拍摄,潘森也感受到了现场的气氛,他就不太急于去找欢欢。
欢欢去了哪儿呢?
作为他的官配,总该会在现场的,那么多年彼此都忍耐了,不急于一时,他更期盼着,是不是还有一场欢欢的表演。
他的出现,怕会给欢欢带来状态上的影响,等演唱会结束了,他再去找欢欢也可以,也不会打扰到任何人。
他的宝贝,每次都会给他意外的惊喜,总能让他感受新的情绪。
欢儿啊,你真是一个宝藏。
本来急切回来和他相见的心情,也被演唱会的欢呼声给掩盖了,他慢慢地欣赏着这一场是他名义,却又不是他的演唱会。
欢欢今天就一歌,表演结束后,换了衣服就坐在台下,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上的表演,偶尔闭上眼睛听着以假乱真的声音。
独孤青鸾分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摒弃障眼法,他的表情很平静,也很温柔,看不出一点点焦虑来,可她没有用障眼法去看这一场演唱会。
在她眼里,就是盛景的演唱会,唱着潘森的歌。
盛景并不因为是旁人的演唱会而敷衍,这一次的编舞也很用心,舞台设计也好看,演唱会开始不到三歌,热搜就爆了,而且是好几条热搜关键词都上了。
潘森的演唱会,不需要买热搜,肯定是头版头条,到处都是他的新闻,第一歌上过一次热搜,第二歌也上一次。
粉丝们疯狂安利,似乎要打定主意一歌上一次热搜的节奏。
独孤青鸾一边看演唱会一边在广场里浪,小姐妹的彩虹屁真是一波比一波精彩,当潘森的粉丝比当盛景的粉丝幸福太多了。
盛景的粉丝每天都嗷嗷待哺等蒸煮营业,蒸煮和粉丝距离感也太强了,宠粉?那是不存在的,他活地太清冷,哪怕如今也是一样的,潘森就不一样,活地比较自在,偶尔会和粉丝们开麦唠嗑,各种营业,造福粉丝。
他的粉丝对他也特别好,商务一出来,几乎都是实打实的销量,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这一点上比盛景的粉圈更夸张。
独孤青鸾已经很久不用小号了,自从欢欢和潘森官宣,她都直接大号追星了,大家都知道独孤青鸾的偶像是潘森,每次独孤青鸾一和潘森相关就有人cu盛景,盛景的粉丝都习惯了,今天更是十分钟三连小视频刷屏,像是一个高仿的营销号。
欢欢的动态就冷静得多了,“你都不一些动态吗?不然怎么证明你们恩爱?这种大日子一定要秀恩爱的。”
“啊?”
欢欢轻笑,“有这种说法?”
“当然了!”独孤青鸾说,“刚刚我在潘森广场都看到你的照片,大家磕cp都磕昏迷了,就等着你糖。”
欢欢眼里,台上是盛景,让他如何糖,转独孤青鸾的,就显得有点诚意不足,然后他拉了一张潘森的单人海报出来,比了一个爱心。
独孤青鸾,“……”
宝贝,你这也很敷衍啊!
潘森的目光一直落在欢欢身上,虽然只能看到一个后脑勺,他的位置太好找了,视野最佳,角度最好,经纪人特意留的。
他的心里渐渐的酸软起来,几乎着迷地看着他的背影。
欢欢频繁回头,引起了独孤青鸾的诧异,“怎么了?回头看什么?”
后面都是一片灯海,疯狂的呐喊声,密密麻麻全是人,座无虚席,整个场馆都坐满了人,最差的位置都有人买票。
欢欢皱眉,“好像有人一直看着我。”
“那多正常啊,你是潘崽官宣的恋人,肯定会有粉丝拍你,这就是娱乐圈,也是粉圈,你习惯就好了。”独孤青鸾轻笑说,“你这脸放在娱乐圈也是要出道的,如今难得有机会,身份也摆在那里,大众难免会有好奇心,你就保持着自己最佳状态,不要露怯就可以了。”
一整场演唱会在沸腾的气氛中,完美结束,三十六唱演唱会,前面四天都在四方城,连着四场开,没有间歇,盛景被留下来讨论第二天的流程,欢欢第二天开始也有舞蹈表演,经纪人确定好流程,一直到凌晨。
剩下的第二天能够解决,盛景和欢欢也都不急,这场馆离四方城大学城比较近,欢欢一个人回大学城,盛景等人还是回宫殿。
“欢欢,你和我们一起回宫殿吧,你一个回大学城那边做什么?”
“有论文要看。”欢欢晃了晃手机,“我先走了。”
他没开车过来,直接打车走,刚一进门,欢欢蹙眉,空气中浮动着一股熟悉的气息,熟悉又陌生,玄关的灯亮着,门口有一双鞋,欢欢眉心拧着很紧,暴怒凝聚,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已经有人胆大包天敢来他家借住了吗?
上一次他看新闻,大学城这一带住户几乎爆满,因为学区房的缘故,很多人当时买了升值,然后借给走读的人,有一些房子在放假会控制着,那就方便了流浪汉,有很多流浪汉免费住别人房子的新闻,卧室的门也开着,他能敏感地察觉到有人在卧室。
“混账东西!”欢欢如同一个被碰到逆鳞似的,十分愤怒,又很焦灼,这是他和潘森的私人领地,从潘森走的那天开始,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化,等着他的主人回来,如今竟然有外人登堂入室,欢欢心里的暴怒因子全部被激起来。
欢欢看到有人睡在床上,心中暴怒,他粗暴地掀开被子,刚要骂人,床上睡得正好的人翻过身来,欢欢所有的言语冲到喉间却被扼杀。
是幻觉吗?
“欢儿?你怎么回来了?”潘森困得很,揉了揉眼睛,他演唱会看到一半,确定不会有欢欢就回四方城来了,天知道他多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状态也不是很好,想要睡一觉,调整状态再去找欢欢,他不想让欢欢看见他狼狈憔悴的样子,免得他伤心。
可他没想到欢欢会回到这里来,这里的密码,指纹多年来没变化,他离开演唱会时,随手顺了一本杂志,因为封面就是欢欢,上面有一些欢欢平时的日常,他知道这些年来欢儿一直都住在四方城。
他换了一身柔软的棉质睡衣,潘森的衣物早就过时了,欢欢自己买衣服的时候,习惯了买双份,同款两个颜色,有时候直接买同款同色,这一套睡衣是欢欢穿的,身上还沾着欢欢的味道,他睡得很香,仿佛从不曾离别。
欢欢浑身僵硬,在他最美的梦里,都不曾出现过这一幕,睡眼惺忪的心上人缓缓转醒,仿佛不曾离别,这只是多年来一个很日常的晚上,他在床上醒来,问他为什么晚归,这几年的离别,仿佛不存在,欢欢胸膛剧烈震动,心脏疯狂地跳,安静的空间里,只有他的心跳声和呼吸声,他如一个提线木偶似的,呆呆地看着眼前人。
潘森也清醒了,这和他想象中的重逢不一样,他心疼地看着眼前的人,伸出手来,“你摸一摸,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