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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公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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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公审(中)

王二娃子说完之后,公诉人又请求第二位证人出庭,此次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从他的衣着打扮看,像是一个普通农民。

随后这位武家庄惨案幸存者亲口讲述了伪军扫荡武家庄,屠杀全村338口的惨剧。

而后公诉方提供相关的物证,包括齐明远以及伪华北治安军第八集团其他人的日记、家属等等!

做完这些之后,下面的老百姓的情绪已经被调动起来了,一个个都激动的恨不得将齐明远这个狗汉奸生吞活剥了。

周卫国当然不可能让这些老百姓动手,当即起身让老百姓安静,然后大声说道:“此次公开审判本着公开公正的宗旨,我们允许被告进行自我辩护,齐明远,对于以上罪行你承认吗?”

齐明远很想否认,他知道一旦自己认了,下场肯定极为悲惨。

能做到伪军集团司令的都不是什么善茬,更不是什么蠢货,他知道八路军是要杀鸡儆猴,而他们这些人就是八路军刀下用来吓唬猴子的鸡,一旦认罪必然没有活路。

但是在人证物证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想了半天还是用嘶哑的嗓音说道:“我也是奉命行事……”

听到却没有没有其他辩护的话,周卫国点了点头说道:“现在对第二位被告李达勇进行公审,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柳战云再次起身,拿着一份文件宣读道:“李达勇,原名李大头,河北邯郸人。吃百家饭长大的李达勇少年时期在地主家打长工,18岁时他就纠集一伙歹徒上山为匪,是地道的惯匪。后受河北邯郸保安团招安,先后任过保安团排长、副连长、连长、营长。后来由于和上官产生矛盾,遂再次带队逃离邯郸保安团落草,很快成为冀中势力较大的匪帮之一。”

“李达勇利用手上的匪军多次袭击冀中各县区的城镇,血洗多个村庄,要挟国民政府封官,很快就成了河北地区集“匪、特、军、霸、圈子”五位一体最典型的代表人之一。在李达勇的操纵下,他手下的土匪拦路打劫、抢劫商店、烧毁房屋、杀戮百姓、强/奸妇女,是残忍的恶霸。”

“日军侵华之后,李达勇很快就投敌卖国,之后被委以重任,被俘前已经官至伪华北治安军第五集团副司令,在出任伪军高级军官的同时,李达勇多次协助日军或单独带队行动,镇压防区内的抗日群众。他的口号是:“宁可错杀千人,绝不放过一个八路。”他还组织暗杀队,化装成商人、穷苦农民,甚至冒充我八路军工作人员,疯狂进行暗杀恐怖活动。从1938年1月至1939年11月,单单在冀东一地杀害我地方干部外出零散人员和群众就高达500余人。”

公诉人读完起诉书之后便是再次上呈人证物证,然后由被告人进行自我辩护和陈述!

足足耗费了四个多小时,周卫国等人才将这19个伪军将领以及大小汉奸审完!

但是审只是一个过程,判才是结果,威慑是最终目的!

当19个伪军将领和汉奸头头全部的罪行都被审理了之后,作为主审官的周卫国起身说道:“同胞们、同志们:经过第一阶段的审理,我们对所有的伪军将领以及汉奸所犯的罪行有了清楚地认定,经合议庭共同裁定,做出公正判决,下面由我宣读最终判决!”

接着周卫国拿起一张纸,然后大声念道:“判决齐明远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强/奸罪成立,数罪并罚,判处齐明远死刑并立即执行!”

“判处李达勇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判处徐洪亮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判处牛大中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判处王龙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但是念在其在被俘之后能深刻认识自身罪孽,且在此后主动交代诸多机密,立有大功,经合议庭审理决定判处王龙有期徒刑十年!”

“判处冯谢云叛国罪、汉奸罪成立,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

19个伪军将领外加高级汉奸,有16人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剩下的三人则是由于立有大功,所以被判处8到15年的有期徒刑。

中午庭审并没有结束,所有人草草吃了一口之后继续开庭!

“同志们,各位媒体朋友们,下面我们进行第二阶段的公审,此次接受审判的是日本间谍,带被告!”

随着周卫国的命令,5名被告被带到了主席台上,同样被绑在柱子上。

五位被告两男三女,穿着也不大相同,有的穿着普通老百姓的衣服,也有人穿着日本和服,看起来倒是和普通老百姓没有啥两样,尤其是最右侧那名年约二十出头的女子更是长的非常漂亮,真的是难以想象这样的美人竟然会被推上审判台。

从刚才的公审结果大家都已经看出来了,八路军这是要杀鸡给猴看,所有被推上被告席的绝没有什么好下场,刚才被推上19个人,最终16个被判处死刑,剩下的也都是有期徒刑,显然这几个人不死也会脱层皮。

当所有被告都被带上审判台之后,周卫国起身说道:“关于间谍我们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在公审之前我先为大家说说什么是间谍!”

“间谍是指被敌国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我国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这不仅仅包括其他国家自己培养的情报人员,同时也包括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所以从广义上讲刚才接受审判的那些伪军和汉奸也都可以归为间谍一类!”

接着周卫国继续说道:“依据《日内瓦公约》对间谍的解释,在从事间谍行为时落于敌方权力下的冲突一方武装部队的任何人员,不应享受战俘身份的权利,而得予以间谍的待遇。”

“全世界各国对于间谍的处置都是一样的,除非是相互交换,否则抓住多少全部予以击杀。而下面这五人都是我们在前段时间的行动中俘获的日军间谍,现在我们对他们的罪行进行审理,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柳战云当即起身说道:“此次被告共有五人,全都是来自日本金百合组织的成员,所以我们合并为一案进行审理。”

“被告人:村上次郎,日本名古屋人,现年36岁,军人出身,大佐军衔,是日本特务机关头子土肥原的门徒。从8年前开始就在中国活动,曾在广州和上海以开设洋行为幌子进行间谍活动。36年前往天津,后成为金百合组织在华北的总负责人,39年12月底在天津被俘!”

“被告人:平野佳美,曾用名李佳美,日本山口县人,现年26岁,原公开身份为日本日立洋行掌柜的妻子,实际上却是金百合组织在天津的主要头目,是日军大本营正式授衔的陆军少佐。”

“被告人:下野春子,曾用名黄子纯,日本京都人,现年22岁,以留学的名义来到中国,并为收集情报嫁给了北平刘家二少爷为妻。实际上却是借助刘家遍布华北的商铺作为掩护,为金百合组织活动!”

“被告人:佐佐木太郎,日本京都人,现年59岁,表面上是日本非常有名的收藏家和文物研究者,但是实际上却是地下知名的文物贩子和盗墓贼。此人来中国的时间超过了20年,每年都要从中国搜刮走大量的文物古籍,后被日本皇室看中,纳入金百合组织,成为金百合组织中的鉴定专家!”

“被告人:夏目爱子,曾用名夏晴,日本广岛人,陆军少佐军衔,28岁,毕业于仙台医学院,以医生的名义来到中国,先后在北平、天津、太原等地待过,是特高科外加金百合组织的双料间谍,曾多次深入我晋绥察军区刺探军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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