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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旬知道他在想什么。
“其实最早的魔族,就像我一样,他们生命漫长,并不仇恨人族,反而喜欢你们的礼乐和绘画。”
程千仞沉默,没有史书记载人魔和平共处时期。
天气晴朗,时间充足,波旬谈兴忽起:“但低等魔族需要进食血肉才能生存,雪域寒潮不规则,间隔三四十年或百年,那时魔族会感到饥饿。最寒冷时,雪原连雪鹿都不活一头,他们只好出去觅食,吃吃人。人根本不好吃,肉发酸,骨头也硬。没办法,已经很饿,不能挑食或追求口感。
“不仅魔吃人,人也吃人啊,人还吃异兽,轮到自己被吃就受不了了?你们安乐太久,生存是很艰难的事,别觉得理所应当……或许在你的理想国里,它才理所应当。”
“不。战祸、侵略、疾病、贫穷,一样不少。”程千仞看向不远处雪山起伏线,“人的天性是征服,见海赶海,见山攀山。看见大陆,统一大陆,看见星空,走向星空。所以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争斗永不停歇。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没有尝试称霸大陆。用人族的话说,御驾亲征,开疆拓土。”
“因为那太无聊。大陆之外有海,天空之外还有天空,三千世界,无边宇宙。我在这里统一天下,但在漫长时间与浩瀚宇宙中,和当了村长有什么区别?”魔王漫不经心道:
“我生来拥有至高魔力,智慧生命都清楚这一点。我不需要依靠征服,去夸耀武力、享受敬畏。”
程千仞意有所指:“或许还因为,你被限制。”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这个世界的规则下得换种说法,能力越大限制越大。他在摘星台突破后,对天地感应更加敏锐,与此同时,天地也时刻注视着他。
魔王再饮一杯,坦然承认:“对。上至伟大星空,下至弱小人族,都想方设法限制我。你们先贤在重要地域铺有阵法,除了防护,还可以自毁,整座城炸上天,大家同归于尽。”
程千仞:“我们好像跑题了。”
波旬:“抱歉,你继续说。”
程千仞接着讲:“故事主角程三,生活在一个和平城邦。家庭普通,自己也没有特殊才能,不好不坏……”
波旬:“我想听英雄做主角,起码也要是个国君吧。”
“没有那么多英雄和救世主,大部分都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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