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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破案:我的眼睛能锁定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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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徐军冤假错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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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刘文兵这么极力的否认,叶默看了一眼旁边的林萱,林萱也知道叶默心里在想什么。

他们自己就是干这行的人,他很清楚里面是个什么情况。

你别说是97年,哪怕就是现在,嫌疑人被捕之后,在里面遭到虐待,折磨等情况依旧到处都是。

刘文兵如此斩钉截铁的保证,反而让人觉得有问题。

你问问那些个小偷毛贼,哪个被抓之后在里面好受过的,你真以为小黑屋就是好吃好喝招待你的地方?

“刘队,你这句话,说的未免过于绝对了一点吧,我就是干这一行的,什么情况,我自己不知道吗?”

见到叶默的质疑,刘文兵非但没有在这件事上稍微给自己留一点余地,而是更加直接的道:“叶队长,这件案子,检察机关和法院,前前后后无数次进行核查,都没有发现过存在刑讯逼供、暴力逼供这一类的问题,我身为本案的负责人,我是最清楚其中的情况,你可以去问问当时的检察官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徐军身上有没有一点伤痕,从逮捕徐军,到法庭宣判,他身上可以说完好无损,没有一处地方受伤。”

听到这句话,叶默自然也不好再继续说什么。

因为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不管是真是假,都已经无从考证。

况且,刑讯逼供,并不一定要施加身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折磨,远比皮肉之伤要痛苦的多。

于是,叶默端起水杯喝了口水,点了点头道:“当然,我对咱们宁海的同志们是非常信任的,包括我的很多东西,都是你们那一代老刑警教给我们的,既然徐军有这么详细的口供,再加上前面那些辅佐的证据支持,那我也认为,徐军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但根据咱们以往发生过的案例来看,像徐军这样坚持十年给自己申冤的人少之又少,你也知道监狱是个什么地方,十年时间,足以消磨掉人身上的很多东西,可人活着,有时候就为证明一些事,不管徐军到底是不是被冤枉的,我还是决定好好查个清楚。”

“这个自然,所以我们也在配合进行调查,我们也不希望好人被冤枉,坏人仍旧逍遥法外对不对。”

“那还麻烦刘队仔细给我讲一讲案子的当时的情况。”

听言,刘文兵点了点头,他点上一根烟,猛吸一口道:

“这案子是我亲自负责侦办的,这几天我也重新梳理了一遍案件细节,案发时间,是在97年的七月份十二号那天,当时天气比较热,前后几天都没有下雨,我们接到报警是在十二号下午一点多,报警人是徐爱琴的男朋友徐忠贵,他告诉我们,自己的妻子被人杀害了,尸体被人抛弃在惠安桥下面的小河里。”

“我们接到报警,便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到了案发地点,我们就见到一具赤裸的女尸躺在桥下的河道里,女子的衣物被杂乱的扔在一旁的鹅卵石上,早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根据法医的判断,被害人死亡时间大概在15小时左右,也就是头一天晚上的八点到十二点之间。”

“现场,有没有发现血迹?”

“现场没有血迹,也没有挣扎的痕迹,因此我们判断河道大概率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有人将其杀害之后进行的抛尸,黎山镇非常偏僻,基本上没有外人进去过,因此我们认为,极有可能是本村人作案,所以当即对全村人展开了调查。”

“我们首要怀疑的对象,自然是徐爱琴未领证的丈夫徐忠贵,徐忠贵实际年龄要比徐爱琴小一岁,才刚刚满十八岁不久,据他交代,前一天夜里,两人因为生活上的琐事闹了矛盾,徐爱琴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当时两人都在斗气,所以徐忠贵也没有去找她,到了第二天早上,徐忠贵不见妻子回来,这才开始慌了,于是把事情告诉了父母,父母气的当时就打了他一顿,然后找村民一起在全村寻找,结果一直找到下午,才在河道里发现了徐爱琴的尸体。”

听到这里,叶默也对此案有了一个更加细节的了解。

“现场有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脚印?”

“我们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徐忠贵,以及他的父母还有村民给破坏了,河边出现的脚印非常多。”

“你们抵达现场的时候,被害人尸体有没有被移动过?”

“没有移动过。”

“这有点说不过去吧,既然徐忠贵发现了妻子尸体,正常来说,应该会第一时间把她抱上来,而不是让她一直躺在水里才是。”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们也了解过,当时帮忙找人的村民里面,有一人是黎山镇派出所的民警,那天他恰好休假,此人正好是徐忠贵的表叔,他学过专业的侦查知识,所以第一时间制止了徐忠贵去移动尸体,徐忠贵就只是用一件衣服盖着被害人尸体,自己则是跪在一旁痛哭。”

“那现场有没有发现凶器,或者嫌疑人留下的一些线索?”

闻言,刘文兵摇了摇头。

“我们在现场仔仔细细的找过,并没有找到任何其他相关线索。”

“可徐军说他先是使用皮带将被害人勒晕,然后再用手臂粗的木头将其砸死,这皮带和木头,你们应该有找到吧?”

听到这句话,刘文兵摇了摇头。

“根据徐军交代,作案的皮带和木头棒子,都被他一同扔进了河里,但我们沿着河道寻找了很久,都没有这两样物品的下落。”

“抛尸的小河距离徐军的家有多远?”

“三公里左右。”

听到这里,叶默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徐军杀人之后,将尸体带到河边抛尸,完全没必要带着那么粗的木棍过去,直接扔到灶台里烧了岂不是更好。

而且,既然他选择将木棍和皮带扔旧河里,为什么不把被害人的衣服也一起扔下去,还要将其丢在旁边的鹅卵石上。

你既要背着被害人尸体,还得拿着她的衣服和自己作案的凶器,跑到三公里外的地方抛尸,这听起来就有些说不通。

可能很多人对三公里的路没什么概念,这么说吧,成年人步行一公里要八到十五分钟,三公里怎么也得半个小时。

而徐军背着一具一百斤左右的女尸,还要拿着被害人的衣服和自己的作案凶器,三公里怎么也得走上一个小时。

大半夜背着一具赤裸的尸体,前往一小时路程之外的地方抛尸,来回就得两个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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