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 狩猎嗜血魔狼王(第1页)

“两位,请等一下!”正当凌风和林雪两人准备离开村子前往东边的城镇时,远处一道陌生的声音突然想起!

“你是?”凌风转身见一个一脸刚毅的中年男子,全身一身黑色的装备,闪着黑黑的幽光,看起来给人一种神秘感!现在的这个神秘的中年男子正冲着凌风两人摇手打着招呼。

“呵呵!在下严刚,现在的等级是14级,突然叫住两位,是想和两位做个交易。”当严刚来到凌风两人身边后,一脸的笑意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一转玩家?”听到眼前的严刚自报等级后,凌风和林雪眼中都闪过一丝惊愕,眼前的这位中年男子居然也是这个新手村里仅有的几位一转玩家之一。

“抱歉!我们现在急着赶路,至于交易的话,就免了吧!”凌风眼中闪过一丝谨慎,开口拒绝道。一个比凌风他的等级高的人突然叫住自己,要和自己交易,这不得不然凌风怀疑其对方的目的起来。

“呵呵!我这次叫住两位是想请两位帮忙杀个boss而已!当然了在下也会付给两位一笔不菲的酬金,当做两位帮忙的谢礼。”严刚对于凌风的果断拒绝,脸上没有什么的在意,依然微笑的解释要凌风两人帮忙的事情。

“帮你杀boss,那个boss的等级应该不低吧!要不然也不会让你这位新手村仅有的几位一转玩家之一的阁下,特地来找我们帮忙吧!”凌风见到对方居然是请他们来帮他杀boss,眼中闪过一丝好奇,对着对面的严刚道。

“没错!我要杀的boss的等级的确很高,因此我才多找一些帮手,以确保可以成功杀死那个boss!除了两位之外,我还邀请了村里的其他三位一转玩家。”严刚笑着解释了凌风的问题。

“我要知道那个boss的详细资料。”凌风想了一下后,对着严刚说道,凌风打算先看一下要杀的那个boss的等级,如果太高的话,凌风便放弃这场交易。必定再多的好处,那也在自己还活着的前提下。

“那个boss。名叫:嗜血魔狼王、等级:28是20级魔物,嗜血魔狼的首领!”严刚慢慢的说出了boss的资料。

“抱歉!这次的交易取消,小雪,我们走。”听到对方要杀的boss后,凌风想都没想,一脸的冷漠拒绝了严刚的请求,对着身边的林雪说着便往村外走去。

“嗯!”一旁的林雪在听到对方报出的boss的名字后,林雪眼中的那双好奇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平静的跟着凌风一起往村外走去。

开什么玩笑,对方居然要他们帮他杀嗜血魔狼王,对方可是连青铜级剑士歌德都畏惧的存在,高达28级的boss,足以杀死他们任何人,凌风他们可是亲眼见到嗜血魔狼王的强大。

现在这个叫严刚的家伙,居然要凌风他们两人帮他杀那头强的变态的嗜血魔狼王,简直是送死!因此,当对方说出要杀的boss是嗜血魔狼王时,凌风一脸冷淡的拒绝了对方。

“两位等一下!其实那个嗜血魔狼王现在身负重伤,实力大减!”见到凌风两人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自己的严刚,脸上露出一丝惊愕,显然有些不适应凌风的突然转变,见到凌风他们真的向村外走去后,严刚脸上露出些许焦急之色,对着凌风和林雪他们大声说道。

“嗯?那个嗜血魔狼王现在深受重伤?”听到这则消息后,凌风和林雪停下了脚步,顿时凌风的心里因为严刚的这则消息而活跃起来。

“既然现在的嗜血魔狼王已经身负重伤,实力也必然大减,有这么多一转的玩家帮忙的话,还是有可能杀死那头嗜血魔狼王的。”一想起28级boss嗜血魔狼王爆出的装备,凌风心里便一阵火热。

“你确定,那头嗜血魔狼王现在身负重伤吗?”凌风眼神闪过一丝谨慎,对着身后的严刚质疑道。

热门小说推荐
他很撩很宠

他很撩很宠

回到高二这一年,宁蓁发誓要做好三件事。 试着接纳继母和继弟。 坚持跳舞。 远离陆执。 前两件她都做得很好,第三件…… 某天教室的灯啪地被关掉,黑暗中,她被少年死死摁住手腕,拉进怀中。 “嫌弃老子穷,嗯?” 【日天日地的落魄小狼狗×身娇体软的软萌小可爱】 陆执不喜欢宁蓁去跳舞。 直到某天夜里他低吼,她哭。 他觉得,会跳舞也不是没好处。 1,甜宠苏,主校园。 2,男主不穷,执哥超有钱。 3,女主好好学习的心不乱,男主想恋爱想到阴魂不散。 4,一个暖宠文,只为博君一笑,求不计较。谢绝扒榜。...

师尊她养虎为患

师尊她养虎为患

都说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姜狸穿成了无情道剑尊拿来祭天的小青梅,一只狸花猫妖。 姜狸穿来的时间更不幸—— 故事大结局,男主飞升在即,正在飞回来砍她斩情丝的路上。 姜狸一路逃跑,以为自己很快就要原地去世。 谁知,姜狸误入了小说中大反派玉浮生的坟墓。 姜狸在墓地里待了二十年,日日对大反派的坟祈祷: 神啊,要是能够回到三百年前,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虐死男主就好了。 一睁眼,姜狸真的回到了三百年前。 * 回到三百年前,姜狸抢走了无情道男主的机缘、夺了男主的门派。 秉承着男主的就是好的原则,过上了无比风光的生活。 就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三百年前的玉浮生—— 大反派玉浮生,本体是一只神兽白虎,据说白虎生性凶残冷酷,嗜杀无比。 可谁也不知,三百年前,幼年白虎也曾受尽人间苦楚,在放逐之地苟延残喘,过着温饱都不能,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的日子。 姜狸决定收他为徒,报答恩情—— 虽然,她是一只猫,幼年大反派却是一只白虎。 但是问题不大—— 徒弟乖巧懂事,分外惹人怜爱。 小猫一拍徒弟脑瓜,小白虎立马:喵喵喵! 她一挥爪子,小白虎立马:原地翻滚。 众所周知,老虎的师父是猫。 而小猫师尊,是全天下最好的师尊! * 都说养虎为患,十年后——姜狸看着一个爪子比她脑瓜还大、还越来越像是前世大反派的徒弟。 姜狸开始提心吊胆徒弟突然黑化、欺师灭祖、毁天灭地。 直到某一日,姜狸闭关之时—— 面色阴沉的大反派徒弟踏进了洞府。 偷亲了她一口。 姜狸:“……” 姜狸:!!!∑(Дノ)ノ * 后来,玉浮生听说,师尊有个青梅竹马。 ——恩爱非常,琴瑟和鸣。 ——飞升到一半都要来见她一眼,爱得不行。 大反派歪了歪头。 那一日,飞升到一半的男主被硬生生从登仙梯上拽了下来。 大反派充满占有欲地搂住了他的师尊,亲昵地蹭蹭她。 他问她: “师尊不是想要我学猫叫么?” “徒儿以后都学给师尊听,好不好?”...

我靠长度修仙

我靠长度修仙

假如给你一寸长度,你会加在哪?当李修常面临这个问题时,他低下了头,陷入沉思……让长处更长?那毫无意义。所以,还是拿来修仙吧!-----------------穿越到修仙界,李修常对修仙的认知全部来自上辈子看过的几本“凡人流”、“苟道流”、“长生流”小说。他坚信,自己有外挂,只要猥琐发育,牢记“苟”字心中坐,迟早能在修仙界混得风生水起。可事实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修常,你可知这断仙崖有多深?百年前我扔了一块大石下去,至今没有听见回响。”李修常心中暗叹:这断仙崖再深,也比不过我仙尘宗的水深啊!(欢乐向,反套路修仙,轻松不说教)(已有两本扑街完本书,扑街还能完本,更见人品,请放心入坑)...

古医圣手

古医圣手

简介:凡人医仙,一根银针普渡众生天下权势,金钱,在我面前莫嚣张!学渣高中生林宇,被混混欧打,觉醒医圣仙经。神通医术,修仙功法,都市乡村,美女如云。校园,修仙,神医,无敌。......

俯听闻惊风

俯听闻惊风

清江仙主余回,出身显赫,为人热情,此生万般皆顺遂,偏偏摊上两个糟心朋友,从此被迫成为传话筒。 这天,他御剑而行一千八百里—— “阿鸾回家了,说往后一拍两散,再也不想看见你这张脸。” “不见便不见,让他快点把自己的东西从我殿中搬走,统统搬走!” 余回又御剑折返一千八百里—— “他让你把东西全部搬走。” “不要,扔了。” 余回重新御剑一千八百里—— “阿鸾让你全扔了。” “我送他的稀世奇珍,他说扔就扔?” 最终东西还是余回帮忙运回去的,装了整整三百大车。 数月后,司危不经意问起:“他最近如何?” 余回答曰:“好得很,与你一拍两散的消息传出后,月川谷简直宾客盈门,有人赠他如山金玉,有人赠他漫天霓光。” 司危闻言勃然大怒:“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的不好吗?我不信。” 遂抛下手头事务,亲自前往一探究竟。 抵达之时,恰逢幻术师化出满山星海。当今世间排名第一的大美人凤怀月正倚香舟顺流而下,玉冠华服眉眼微醺,先与众人纵情饮酒,后又抬掌击缶而歌,夜如白昼,笑声不绝。 司危黑风煞气盯了人家半天,硬邦邦抛出一句:“他心里有我!” 余回疑惑发问:“怎么看出来的?”...

红尘之殇

红尘之殇

开本新书,算是长篇都市类型吧。构思了很长时间,写的也挺挣扎,挺迷茫的,不知道能不能吃这碗饭。先更着吧,大纲写完了,也一直再完善细节,反正就是绿帽凌辱类的,书里出现的美女都跑不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吧,多谢了。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