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逼我重生是吧

关灯
护眼

第六百二十二章 孟月的撩拨?

加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八三看书 83ks.net,最快更新逼我重生是吧!

母女夜谈后的半个月。

孟月要出差一趟,前往羊城。

她给女儿发去微信,问道:“鹿鹿,你那还有一次性耳塞吗?”

“之前给你买的耳机放哪了,也借我用一下。”

正在理工大学上课的林鹿在课堂上直接秒回:“回禀月姐,都在左边那个床头柜里。”

回复完后,她就开始认真听课。

然而,过了一会儿,坐在她身旁的沈卿宁看到小鹿面色大变!

她无比惊慌地拿起手机,再度给孟月发去微信:“月姐,好像也不在床头柜里,我今天回家给你找吧。”

“我已经拿到了。”孟月回复。

看着这几个字,林鹿直接把自己的小脸往课桌上一埋。

——要死了要死了!

沈卿宁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又在作什么妖。

另一边,孟月正蹲在床头柜前。

这个年纪的妇人,只要不过分追求白幼瘦,总会比少女要丰腴些。

她蹲在那儿,脚步挪了挪位置,手臂放到床面上撑着。

床头柜的台面上,放着耳机和一次性耳塞。

抽屉则打开着,里头那已拆封的金色包装是那般显眼。

众所周知,这玩意儿外头是有一层透明膜包装的。

现在已经撕掉了。

孟月犹豫了一下后,最终打开来看了一下。

——三缺一!

少了一枚!

这让她这个做妈妈的,很难不多想啊!

“是放了一个到钱包里?”

“还是说用了一个了?”孟月心中产生了诸多猜疑。

综合鹿鹿刚才发来的微信内容,看她那不会撒谎却硬撒的样子,月姐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最终,她也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把金色盒子又给合上,然后放回了原位。

她也不会和林鹿去聊这些,就当自己也没注意到,就当自己没发现。

林鹿这位臭屁少女的臭屁母亲,还在心中狠狠地夸了自己几句。

为自己点赞!

时间流逝,来到了如今12月24日平安夜的下午。

孟月坐在沙发上,人有几分失神。

“小鹿今天和程逐吃饭,晚上肯定还要约会。”

“明天又是她的生日.”

站在过来人的角度,她很清楚,这种特殊的日子,多半会度过特殊的夜晚。

有些男人,可能还会专门营造些浪漫。

就好像她有一年生日,林父就专门在酒店开了个套房,在房间里布置了鲜花,还准备了红酒。

那一夜,也不用担心会有子女打扰,更不需要.控制音量。

所以,孟月此刻想着的是:“那盒肯定也已经用完了吧?”

一念至此,她拿起自己的手机,就准备出门。

——去再买一盒!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么大喜的日子,还是要周全一点。”

“有备无患嘛。”

小女生不好意思去买这种东西,我这种少妇就无所谓的啦。

“孟月,你真是一个又开明,又心态年轻,又细心的好母亲。”

“新时代的优质妇女榜样!”月姐一边开着自己的路虎,一边这般想着。

最终,她还是买了金色的那一款。

因为她看自己老公买的都是这个。

嗯,这次还买的大盒。

回到家中后,她敲了敲女儿的房门。

“鹿鹿,是我。”

没人搭理。

她猜测估计在洗澡或者洗头。

“那我进来咯。”她推门而入,果然隔着卫生间的门,就听到了里头吹风机呼呼呼的声音。

孟月从自己的包内取出那盒金灿灿的计生类用品。

她想了想后,把它放到了最显眼的位置——林鹿衣帽间内的化妆镜前。

做完这一切后,她就跟没来过一样,离开了卧室。

深藏功与名!

心情大好的孟月,一出去就开始给自己的小姐妹打电话,准备约个贵妇下午茶。

而正在卫生间内吹头发的小鹿,对此一无所知。

她把头发吹到八成干后,就先拿起梳子梳了几下,然后又简单地吹了一会儿。

裹着浴巾的她打开卫生间的门,就这样光着玉足走在开了地暖的卧室地板上。

十二月底的杭城已经很冷了,但开了全屋地暖后,房间里暖洋洋的。

浴巾卡在奶鹿鼓胀胀的位置上,被凌空撑了起来。

随着她的走动,总给人一种十分危险的感觉,仿佛随时会束缚不住,随时会脱颖而出。

因为充满弹性的缘故,还能感觉到它们随着脚步正在有节奏的抖动。

走到衣帽间的位置后,声优少女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挑选今天的约会穿搭。

由于她体寒且特别怕冷,所以,保暖是第一步。

“反正我穿什么都好看,裹再多也可爱。”这便是臭屁少女的心声。

当然,围巾肯定也是要戴的。

围巾是冬季小鹿的固定搭配。

“今天就戴程逐送的这一条吧!”少女心想。

去年生日的时候,程逐送了她一条围巾。

今年正好是他们在一起的一周年,她当然要戴这条有意义的特殊围巾咯!

确定好要戴这条黑色的围巾后,她就可以挑选其他衣服的色系了。

“穿件黑色的大衣好了。”少女心想。

“虽然没有羽绒服那么保暖,可是我的臭程猪跟个火炉子似的,身上暖烘烘的!”

“嗯嗯,抱着他就不会冷啦!就穿大衣吧!”

一念至此,林鹿脱掉浴巾,开始换上成套的内衣,然后穿上保暖衫、牛仔裤、黑色毛衣。

她本来还考虑过今天要不要小小的sexy一下,穿个黑丝!

“算咯算咯,今天好冷的,我不配。”少女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换好衣服后,她就开始坐在镜前化妆。

但林鹿的视线,却被那金色的盒子给吸引。

“啊!哪来的啊!”她惊了。

哪来的“脏东西”,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间里!

她反应了几秒后,马上就在脑子里锁定了头号嫌疑人。

“月姐!!”

林鹿百思不得其解:“不是买过一盒了嘛,干嘛又给我买一盒啊!”

而且还是在今天,在我和她说了我要和程逐去约会之后。

“啊啊啊啊!妈妈该不会觉得我今天是要和程逐去开房吧!”

生性跳脱的小鹿,在这会儿脑回路还挺好使儿。

她那被黑色毛衣所包裹的鼓胀胀的胸脯,转瞬之间就开始急速起起伏伏,一张小脸也涨得绯红。

她噌得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准备去和月姐解释几句。

但她兴冲冲地走到房门时,又停住了,然后又气鼓鼓的折回来!

这个年纪的女孩,面皮多薄啊,哪里吃得消和父母去聊开房的话题啊。

“真是无语,在我房间里放这么多的这个东西,干嘛呀!”

小鹿侦探猜测,应该是上次她拿耳机和一次性耳塞时,多想了。

“唉,我那时候就不该手贱的。”她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看着那还剩两枚的金色小盒子,在心中叹气。

元气少女低头看着它们,突然眼睛一转,准备把新买的那盒偷偷放到月姐的房间去!

“哼!我出门了再告诉她!”

至于已拆封的这两枚嘛

林鹿决定放自己的钱包和最常用的那个包包里好了。

这些年,还是钱包这玩意儿被频繁使用的年代,但也已经来到了尾声。

有些男人出门的时候,也会手上拿着个名牌钱包,仿佛是自己的潮流单品似的。

不少喜欢随身携带计生用品的骚东西,就喜欢把它放到钱包里。

久而久之,还演变出了一种说辞——这叫把钱套住!

笑死,你们这是为了吉利吗?

我都懒得戳穿你们!

但随着这种说法在年轻人的圈子里广泛传播,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放在钱包里。

做完这一切后,林鹿才在化妆镜前坐下,开始美美的给自己化妆。

今天少女会画个全妆。

在选口红的时候,她微微歪头想了几秒,选了一款不那么容易掉色的。

哎呀,我们成年人约会,很费口红的!

化好妆后,她还拿出了一瓶被程逐夸过的香水。

没喷多,只在手腕上喷了一点,然后两只手腕轻轻摩挲了一下,接着把香水沾了一点点在耳后。

“程逐不喜欢太浓的香水味。”

“早点喷,这样和他见面的时候,气味就恰到好处咯~”

林鹿在此刻起身,打开了自己的首饰柜。

由于今天几乎是穿着一身黑,会有点素,所以她选了一条格拉芙的蝴蝶满钻项链作为点缀。

食指上也配了一枚小众品牌宝诗龙的戒指。

“全副武装”后,她看了一眼时间,也还早,她就开始玩起了手机。

刷着刷着,笑点很低的林鹿在微博上刷到了一条段子,她第一时间就分享给了程逐。

“哈哈哈,我看到了一条很好笑的段子,你在忙的话,你忙完再看,不然我怕笑死你!”

“【我乖乖穿上了裙子,变成了乘乘。】”

“哈哈哈哈哈!你肯定看得懂的,对不对,哈哈哈!”

元气少女在打字的时候,脸上还浮现着笑容呢。

殊不知程逐的笑点是比较高的。

所以,他往往为了不扫女朋友的兴,会一边面无表情,一边快速打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仿佛哈字只要够多,就是自己真笑了。

但这会带来一个坏处。

那就是林鹿会真觉得他也觉得搞笑。

以至于她分享这种段子分享的越发频繁了。

可狗男人对此倒是很有耐心,他丝毫不会嫌烦。

因为以他对小鹿的了解,元气少女估计在打字时,都会被笑话给弄得人仰马翻。

他光是脑补这个画面,就会觉得好笑。

“又在傻乐呢?”程逐总会这般想着。

由于程总正处在忙碌状态,他看到这几条微信时,已经是半小时后了。

他回了一连串的哈哈哈。

林鹿见他这么迟才回,也不会生气。

相反,她只有满满的成就感。

“哼,男人,又被我逗乐了吧!”

“真羡慕你,能有这样一个满世界搜集段子,然后在你稍作休息的时候逗你玩儿的女朋友。”

“程逐,你好有福气哟~”少女又开始在心中臭屁上了。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程逐下班,然后驱车去接林鹿。

林鹿家所在的小区,其实和柚茶所在的写字楼,与柚趣所在的写字楼,都挺远的。

差不多都要近半个小时的车程。

但他挺愿意去接小鹿的。

因为每次她一从电梯口出来,一看到程逐停在不远处的车,就都是小跑着过来的。

一只手抓着包包,一只手抓着手机,头发与围巾因跑动而飞扬。

活力满满,美丽可爱。

看着她那笑着跑过来的模样,程逐总会觉得自己的内心被小小地击中了一下。

一上车,林鹿就问道:“出发出发!”

“去哪吃啊你也不说,就出发出发。”程逐吐槽了一嘴。

“哎呀我会开导航的。”林鹿用自己的手机打开导航,然后放到了手机支架上。

做完这些后,她看了一眼开车的程逐,问道:“程逐,我们又三天没见了诶,你有没有想我呀?”

“有的。”程逐扭头看了她一眼,笑着道。

“那你具体说说怎么想的,我们过去要半小时,现在刚好有时间!”古灵精怪的少女冲他眨眨眼道。

程逐的路虎驶离小区没多久后,林父就开着自己的宾利飞驰驶入了地下室。

相对来说,不管是这一代的宾利飞驰,亦或者是后来有了钻石切割大灯的新款,都还是挺适合自驾的,因为它的后排空间其实一般般。

回到家中后,林父还觉得家里挺冷清的。

“儿子去外地读大学了,女儿今天出去吃饭了,老婆也不在家吃。”他心想。

是的,去喝下午茶的孟月和小姐妹们聊嗨了,直接不回家吃饭了,三个贵妇打算晚上一起逛个街。

这种活动,林父是不会参与的。

这种年纪的女人一旦组队逛街,男人最好别去,会逛死的!

百无聊赖的林父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打算把身上的正装给换了。

换完衣服后,他便走到床头柜旁,打开了抽屉,准备拿指甲钳。

结果,抽屉一打开,他就看到了那熟悉的金色包装。

夫妻二人一直用的就是这款。

刹那间,这个中年男人就表情为之一变!

他很确定,昨天抽屉里还没这玩意儿!

——哟!哟!哟~~~

“她新买的?都已经准备好了?”

“唉,看来是想了。”

我的老婆,我了解!

林父开始剪指甲,剪得比往日里更为细致。

剪完后,他把指甲钳放了回去,假装自己并没有看到抽屉内的东西。

但在下楼时,他觉得自己也要好好准备准备。

人到中年不得已啊。

他走进厨房,对家中的保姆道:“阿姨,海参煮两根。”

哼哼,不来戳穿她,看她晚上会怎么故意撩拨我。

(ps:求月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