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如今这大冬日,从梨花坳到京都起码一个月路程,半个月根本赶不到…
他使劲揉揉眼睛,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可一路从酒楼跟到这里,又怎么可能看错!
冷风吹得他脸上有些发青,直到有人路过,他才回神儿,装作若无其事离开。
方圆儿根本不知道她被发现了踪迹,寻个借口,把哪吒送进空间玩耍。
她就同哥哥留在书房等消息。
方才的饭没吃好,吴嫂子下厨又送了两碗面过来。
兄妹俩一边闲话儿一边吃完,那个常跟在沈君泽身边的常随就来了。
“方公子,我们少爷怕您惦记,嘱咐小人过来说一声。
二小姐伤了头,没有性命之忧。
我们老爷远在西北,少爷禀告过老夫人,老夫人点头准许。
以后,夫人和二小姐会被送到庄子上静养,再也不会打扰公子。
今日给公子带来的麻烦,我们少爷会亲自登门赔罪。”
方玉赶紧应道,“代我同你们少爷说,多谢他惦记。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今日之事实在不能怪他。
请他尽管处置家事,过几日请他过来喝酒。”
那常随道谢,然后拿了吴岩塞过去的赏钱就告辞了。
方圆儿眼珠转转,笑道。
“沈公子也是下狠手了,以后他这继母和妹妹,是没机会出来见人了。”
“祸害而已,不出来才好。”
方玉揉揉眉心,也是为了这场无妄之灾恼火。
方圆儿不愿哥哥不高兴,赶紧岔开话头儿。
“哥,你不是说想谋外放吗?
如今还有哪些县城有空缺?
有地图吗,咱俩研究一下!”
方玉果然来了兴趣,他拿出大魏的堪舆图,兄妹俩兴致勃勃说开了。
大魏太平不过几年,国内可以说百废待兴,但摊上一个时常抽风的皇帝,一直呈现一种诡异的静止状态。
没有什么发展,可以不算退步。
最幸运的是,西北接壤的草原部落,原本彪悍之极,在前几年突然死了大喊,如今几个王子还在互相征战,打的难舍难分。
根本倒不出手来侵扰大魏。
西南接壤的两个小国,更是冒出个什么弥勒教,全民狂热信仰,献土地献儿女。
也是无暇顾及大魏。
这就好比,一块蛋糕放眼前,咬一口就能肥几年,偏偏谁也倒不出嘴来。
所以才说,大越如今的境况很是诡异,诡异的幸运。
以大魏如今的国力,根本撑不起发动一场战场,即便只是保卫战。
方玉自从知道叶公子的身份,知道外甥的血脉,就一直在做两手打算。
方家力量弱小,也许无法同那人抗衡。
但方家躲还是躲得起!
特别是进了洞天福地之后,他越发坚定了这个想法。
大魏西南几府,少数民族众多,民风淳朴彪悍,多险峻山林可藏身。
万一,方家真有同那人敌对,甚至同整个大魏敌对的一日。
只要躲进山里,绝对是谁也别想找到。
反倒因为有空间在,不会断了同外界的联系,更会保证自给自足…
方圆儿见哥哥选中的几处,都是世人眼里的穷山恶水。
她就有些迟疑,问道。
“哥,这些地方是不是太偏僻了?
要不要选个离家近一些的县城?”
方玉自然不会说真话,就笑道。
“不用,越是贫困荒芜之地,越能施展我的满身才华。”
这话可是够自信…
方圆儿猜到哥哥在玩笑,但哥哥打定主意要去这些地方也是不容改变。
她无奈,只能点头。
“行,哥去哪里我都支持。
左右有洞天福地在,也能常常看见你。”
因为先前的闹腾,方圆儿也不好在出城去游玩,索性回了空间,赖了两天,承欢父母膝下。
吃了几顿丰收的新米饭,她才带了哪吒出去了,拎着半袋子米,回了叶家。
叶公子原本还有些惦记,但被一顿新米熬的肉粥就彻底收买了。
方圆儿见他喜欢吃,又开启了新一轮的厨艺大钻研。
紫菜饭团,腊肉饭,炸饭团…
半袋子新米,被她做成了多少种吃法,惹得众人每日都期待端上来的是什么。
这般,半袋子米吃的差不多,日子又过去了半个月。
眼见已经是冬月中旬了,方圆儿就同吴叔说多买两头猪回来。
她打算开始灌肉肠了,二师兄一走几月都没回来,不知道是在忙什么。
马上要过年了,不如多做些腊肠,干肠送去山上做年礼。
顺带给侯老爷子也送一些…
吴叔当然没有不愿意的,立刻就吩咐外院儿的人手去张罗。
于是,叶讯的信,送到的时候,叶家正满院子热气缭绕,烧水烫猪毛呢。
这些脏活儿当然是不需要方圆儿亲自动手,大肥猪被挂了毛,去骨分成块,才会送到她跟前。
一如当初,侍卫们挽了袖子,一人一个菜墩儿,两把菜刀,切肉切的满头大汗。
方圆负责调味,桃红朱红晴红和福婶子则负责把肉塞进薄薄的肠衣里。
至于哪吒,除了添乱,就是跟在金子和根生后边转悠。
根生同金子相处最好,家里杀猪,自然要把金子喊来了。
方圆儿怕他们被热水烫到,就从锅里捞了几根肉厚的大骨,加了一小碗蒜酱,让他们端了。
“送去正房,同公子一起吃去。”
三个小子笑嘻嘻应了,就跑去了后院儿。
叶公子正把信纸重新塞进信封,神色平静里带了三分疑惑。
叶迟忍不住问道,“公子,叶讯说什么了?可是京都有事?”
叶公子摇头,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三个小子就进来了。
他顺手把信封扔进了壁炉,火光立刻就把信封吞没了。
三个小子不知道,笑着嚷道。
“公子,姑姑让我们端骨头来,一起啃。”
“对,干爹,啃骨头!”
叶公子笑了招呼他们坐下,把骨头放在中间的小茶几上。
一大三小,一人一块大骨头,很快就啃得小嘴油乎乎。
叶公子难得陪着他们说话聊天,“我小时候也可喜欢啃骨头了,有时候抓了野鸡,烤了吃,鸡腿都是给吴叔。
我吃鸡翅膀和脖子。
你们呢,也喜欢吃吗?”
“不,我喜欢吃肉!”
三个小子都是肉食动物,对吃肉的热爱无可替代。
叶公子笑的无奈,“好吧,下次做叫花鸡,大腿分给你们。
我记得京都街边有人卖糖炒栗子,特别甜。
不知道如今还有没有了?
若是买回一些,填到鸡肚子里一起烤,一定更好吃。”
哪吒低头努力啃着骨头,含糊应道。
“有,可甜了,娘说烂牙,不让我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