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怜之的廉租房不大,进去以后是一个狭窄的客厅,后面是一个更狭窄的厨房。
客厅的尽头,是并排的两扇门,分别是两个房间,每个门上都有锁。秦歌立刻明白,这是陈怜之和人合租的房子,这两扇门其中的一个卧室是陈怜之租的。
陈怜之站在客厅,拘谨地看着秦歌。
很明显,她不希望秦歌看到自己的卧室,她希望秦歌赶快走。
秦歌转过身,也不逼迫,笑着道:“我怎么说也是你的赞助人,到你家了,该给口水喝吧?”
陈怜之深刻地感觉,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啊。
不情愿地去厨房给秦歌倒了一杯水,秦歌坐在客厅,看着周围,似乎还挺享受。
“喝了水就赶紧回去吧,我这里是穷学生租的廉租房,跟你这种大富豪住的豪宅比不了,别委屈了您这个有钱人。”
“不委屈。”秦歌笑着道:“偶尔看看穷人的生活,会让我感觉更自豪。”
陈怜之翻了个白眼,心里道:好像你从生下来就很有钱似得,一年前多以前,你不也是个穷光蛋么!不知道赚了什么不干不净的钱,现在忘了本,这么嚣张。
此时有人用钥匙开大门,人还没进来,一男一女打情骂俏的声音就传进来了。
进屋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女孩子和陈怜之年纪相仿,看上去不超过二十岁,男孩子也就是二十一、二的样子。
女孩子看到了秦歌愣了一下,十分意外,随即露出了讳莫如深的笑容:“怜之,你朋友啊?”
“啊。”陈怜之有些尴尬,显然,秦歌的存在让她面对室友很尴尬:“也……不算,这是秦歌,算是朋友吧,这是我室友赵晓燕,这位是……”
赵晓燕笑着道:“我男朋友,刘晗。”
秦歌站了起来,微笑和刘晗握手。
刘晗上下打量秦歌:“兄弟穿的好帅啊,家里一定很有钱吧?”
秦歌看到这俩人第一眼就不舒服。
赵晓燕容貌其实不错,身材也高挑大气,穿着大皮靴显得腿很长。
但是她染着一种不太高级的金发,显得很违和。很多华夏女孩子,羡慕欧美女生的金发,就纷纷走进染发店如法炮制,殊不知,很多人的肤色和气质并不能驾驭金发。
结果弄的金发显得脏兮兮的,宛如东施效颦。
赵晓燕的金发就显得有些不干净,显然是染发膏并不高级,造型师也肯定不专业,这个理所当然,她如果能花几千甚至几万块弄一次头发,就不至于住在这里了。
秦歌并不是以貌取人,也不是看到住廉租房的女孩子就低看一眼,而是他只观察赵晓燕几眼,就知道这个女孩子一来私生活并不检点,二来比较贪慕虚荣。
不是秦歌的观察能力强,而是赵晓燕本人也几乎不掩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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