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死于碧血蛭毒。”
“你……你竟炼成了碧血蛭盅?”我不敢置信地叫着,瞪着噬骨仙如瞪视着鬼魅。
“是,我是盅王,当之无愧!”他的脸上露出一抹残酷的笑,这是一个对自己也同样残酷的人才有的笑容,碧血蛭盅终有一天会令他反噬而亡,“不过,到了那一天,你们也都死了。”他笑得更加畅快,好像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你知道卫无殇为何一直没来探访明真颜吗?”
我被他诡异的笑容和话语震慑住,一时不能答话,就听他嘶嘶地吸着气,沙哑的声音继而响起,充溢着整个大殿:“因为早在宫变的那天晚上,我就假扮成你带卫无殇去看了‘明真颜’的尸体,我代你向他承认杀害了明真颜,呵呵呵……你简直无法想象卫无殇当时的模样……呵呵呵……”
噬骨仙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远远地觎视着我,我的胸腔里灌满了碎冰,一步步地向他逼近,话音从齿缝间蹦出:“你,你不是我的生父,对吧?我的生父是蜀幽王,你将我作为药引,毒害了整个卫氏家族,对吧?”
“没想到经过这大半年的折腾,你倒是变得聪明了。我是让整个卫氏家族,整个大蜀毒害你!你知道什么是复仇吗?复仇就是要让你的仇人成为全朝野的仇人,成为他自己所有亲属的仇人,到了那一天,根本就不用你动手,自然有无数人替你除掉他。”
噬骨仙说得得意洋洋,怪异地盼望有人分享他的感想,可悲可叹的是,我不是他的徒弟而是他的仇人。
“你知道被自己的亲人,被自己的爱人痛恨是什么滋味吗?”噬骨仙的笑声里忽然夹杂了呜咽,却像夜枭尖叫一般刺耳,“你将比我还幸运。你会知道被自己的亲人绞杀是什么滋味。”
如果我真像他说得那样变得聪明了,我当时就该横剑自刎,但我倔强而狂野,从不信邪,于是就一次次落入暗算的陷阱。
“你一直随我炼盅,血精独特,倒是可以帮那孩子延缓碧血蛭毒发作,但母盅在我身上,你永远无法获得。”噬骨仙的脸上忽地露出一丝粘腻的谑笑,“在他成人前,每月十五夜喂他一勺你的血,在他成年后,你们就可快活逍遥了……呵呵呵……到了那时只有你的阳精能救他一命……不过……”
噬骨仙振袖而起,如锦蝠般冲出大殿,声音远远地传来:“不过,就怕明涧意不会饶了你!也许他真是卫无殇的孩子,你到底救还是不救?”
我疯了般跑到明真颜的寝殿,见只有那个老奴守在摇篮边,他呜呜啊啊地说不出话,我一下子明白他已被毒哑,这样也好,他说不出便可免一死。八年后,终于,他还是死在了我手上,当利刃向我飞来时,我已挥出长剑将他钉死在桂树旁。
襁褓中的婴儿长得与明真颜一模一样,我看不出任何无殇相貌的痕迹,明真颜笃定的话和这活生生的孩子同时撞击着我的大脑。如果这孩子不是无殇之子,他若是知道了南楚王如此行径,恐怕将奋不顾身去复仇。
既然楚王如此阴险,那就别怪我不仁了,南楚在无殇身边布下暗庄,我就要叫他们明氏的后裔为我所用。
“下诏,为此子赐名元嘉,别号鸾生,择日册立为大蜀世子。”我的声音冷如坚冰。
小元将生活在东宫,有哑巴老奴侍奉,锦衣玉食,我还会传授给他武功及一切生活的技能,我将以自己的血精救他一命,但我无法爱他,我的心里好像只剩下仇恨这一种感情,我憎恨他,就像憎恨我自己。
小元他,他是噬骨仙植入我体内的盅毒,终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我对此深信不疑,并隐隐期待。
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命运就是死亡。
第28章 偷袭
“没想到你这锦囊还是个百宝囊?”衡锦从船板上拿起那个淡青色的小袋子,并未打开,只前后端详着,“谁给你缝的?针脚这么粗!你家娘子的针线可不行,而且,这么旧,像是用了十几年了。”
衡锦小心翼翼地将锦囊递给卫无殇,从他手中抱过天宝,揽在膝上,“你穿戴得挺讲究,却用个这么旧的袖囊。”衡锦难得地嘀咕了一句,抬眸看去,不禁愣住,只见对面跪坐的卫无殇目光呆滞,定定地望着自己,手中紧紧地攥着那个锦囊,似要将他捏碎一般。
孙悟空和贝吉塔打败钻石弗利萨后的故事,沙鲁坐着时光机来到孙悟空的世界,吸收人类壮大自已,孙悟空他们联手灭了沙鲁的故事。......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阳光照射三棱镜。每当方奇翻过一座高山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现在该上天了。他知道上帝把他的门给关上了,无所谓,他会把天花板冲烂。方奇恪守武德,就算敌人已经没力气倒在地上,他也会关切的对他说:你是不是不行?方奇打人讲究一个“无痛”何谓“无痛”?一棍子打死就来不及痛了。一望无际的漆黑色的夜空下,黑......
《我用新婚忘记你》我用新婚忘记你小说全文番外_林容深我说我用新婚忘记你,《我用新婚忘记你》作者:旧月安好文案夏莱莱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是一个受人非议的私生子。瑟瑟缩缩活到二十岁,年老色衰的妈妈却突然鱼跃龙门嫁入豪门。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即将飞黄腾达,她却遇到了一个毒药一样的男人。那男人领她初尝禁果,教她情与爱,当她后知后觉时,早已身处地狱。...
丁昭,卑微社畜,对接客户堪比伺候祖宗,被同事背后吐槽周身软骨。 跳槽去新公司,上司程诺文修无情道,靠实力做大业务,再刁钻的甲方都敬他三分。 被虐多次的丁昭痛定思痛,决心与程诺文双修,跟其攻城掠地,做铁打铜制的新版本。 名利场光鲜,待久易产生错觉,仿佛他再伸伸手,就能将发光源抓进手心。 错觉害人,同居大半年,他当程诺文是神,程诺文当他狗保姆,免费陪床那种。 册呢,男同去死啊。 * 丁昭搬走后,程诺文回归单身生活,以为一切都将很快复原。 现实:狗发疯,他失眠。 做了一整夜deck,程诺文分析得出,他大概是喜欢丁昭。 但对方早已脱胎换骨,脖子硬,腰板直,敢在公司和自己正面对刚,没半点过去唯唯诺诺的好欺负模样。 天道好轮回,想重新追人,不舔不行。 程诺文:在吗? 丁昭:?我下班了。 程诺文:好,晚上接你吃饭? 丁昭:和新crush约会,没空哈。 * 魔王属性攻x前怂后倔受 年上,职场养成,办公室恋爱,有篇幅很少的副CP 人无完人很多缺陷,涉及广告行业,背景魔都细节魔改,请勿当真 请看置顶避雷!谢谢!...
路中皆风华,临晚言诗话。可有妖邪乱长空?贫道青云踏。游神踏歌行,灵炁胸中纳。枯木抽得新枝丫,不老长生法。......
你想过没有,如果当你穿越到古代,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你又不是物理化博士,也不是历史学家,你只是后世一个普通人。所有的知识储备仅限于电影电视短视频平台媒体。你会怎么样活着。且看一个穿越到唐初李世民第十子李慎身上的普通人,只靠仅有的知识量和30多年的生活经验如何在大唐混的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