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5章(第1页)

杜文鹏说到这里就安静了下来,不知道在想什么。小舟沉默地跟他一起往前走,渐渐地走进了树林里,已经看不到湖边了,看不到夏末和付遥,也看不到其他人。树林里幽静的近乎萧索,他们踩在柔软的荒草上,脚下发出沙沙的声音。

“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想见家长,也许我哥是有点太急了。”他低声说。

“他们两个从初中就在一起了,现在人相个亲就结婚了呢,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间也算长了。”杜文鹏说,在他心口里又留下一击。

“既然在一起那么久,感情那么深,他怎么会说出口跟别人结婚生孩子的话呢?”

这个问题把杜文鹏也问住了,他似乎不想提朋友回答这个他也拿不准的答案,他想了半天才说道,“我们当时私底下聊天的时候,其实也都觉得他们俩各自结婚没什么不对的。虽然那时候我们都有点小孩子的自私,可是现在想想也有道理。比方说现在我知道了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在乎爱情,有很多女人都很迟钝,只要满足她们`结婚`和`生孩子`这两点她们也就没别的要求了,再给她们提供个不错的生活环境,好吃好喝养着,让她们有孩子可以带,她们就会说`超幸福耶`。这个时候作为老公你要跟她亲近,她还没功夫搭理你呢!”

“你愿意跟这种女人过日子吗?”小舟冷不防地问他,把杜文鹏问得一愣。

杜文鹏又想了想,终于叹了口气。“反正当时年纪小,觉得社会生活很艰难,可能付遥也是这么想的。没想到你哥当时……怎么说呢,他就完全不这么想,一点点边都擦不得。付遥跟他提的时候,没想到他会说分手。谁能想到呢?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真是好的让人羡慕。谁也没想到这事在夏末那里是原则问题,他说如果要这样的话他宁可分手,连爱情都不要了。开始付遥吓坏了,但是后来也生气了,大概因为他也是坚定地觉得自己是对的,他就追着你哥吵架,想让你哥明白自己有多幼稚。再加上付遥家里大概发现了两个人闹掰,趁热打铁开始撮合付遥跟女孩子在一起。”

他说到这里忽然笑了,“说起来也是好笑,当年付遥觉得你哥幼稚,可是今天呢,长了这么多岁数,他回来跟我们说想跟夏末在一起,说这么多年他没有遇到一个让他动心的人,他也没办法下定决心娶任何女人。所有你看,最后实践证明,那年显得最幼稚的夏末或许是最成熟的。但是你哥这些年也过的不好,我总觉得当年这个事在他心里始终也没过去,他心里总是有付遥。我想干脆就撮合他们两个重新在一起吧,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总要比一个人的时候要好。你大概不知道,付遥他也对夏末特别好,如果没有提出结婚生孩子这件事,他简直就是完美情人,我觉得我对我女朋友都做不到他那么好。人都有利己的一面,谁也不是圣人,平心而论咱们这些异性恋对自己的另外一半可能也藏着小心思呢。所以,也许现在的夏末能够原谅他了吧。”

小舟沉默着,依稀记得那时候付遥跟他说想要找夏末时的样子,他那么着急,那个时候他一定已经后悔了。要是那个时候,他们见了面,或许夏末会心软,两个人都心软了也就什么问题都过去了。

他们一路往前走,道路一直向树林的深处延伸着,直到小舟突然看见路的尽头有一座山门,黄色的围墙围起来一座寺庙,没什么香火的样子,却遗世而独立。杜文鹏停了下来,不想再往前走。小舟也就站住,静静地盯着那座荒烟蔓草之间的寂落寺院,他的心静下来,渐渐静得如同雾霭深处衰草丛中的一块石头。

也许他跟任何人在一起都是不合拍的,如果他不干扰任何人,他们本身也都是快乐的,他就静静地当一块石头,本来也并没有什么不好。他对夏末很好,别人也可以同样对夏末很好,他不出现也许夏末反倒过得更好,所以他到底为什么出现呢?他遇到了夏末,他人生中最好的一部分,可也没有改变他的人生,他还是在没有任何人在乎他的地方像个杂草一样长大。他这个人,于人于己,本来都没有任何意义。

“走啊,往回走啊,这条路没意思。”杜文鹏催促着他转身,两个人又开始往来处走。

小舟一路跟着他走,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可是他们聊得越多,夏末和付遥的故事越像是真实的,自己经历的日日夜夜倒像是一场梦。

结果最后杜文鹏还真的给他要来了一大包金桔,味道非常奇怪,跟外边卖的不一样。他跟这里的老板是朋友,医生好像朋友遍天下的样子,他把金桔给了小舟就去跟老板再喝一杯了。

小舟在湖边的木头栏杆上坐下,迎着来自湖面的风,拿了一只金桔塞进嘴里,他不知道自己还吃个什么劲。

他想起付遥,真是不错的人,自己并不比他更好。他想起杜文鹏,对朋友够意思的医生,忍受他的不礼貌还送金桔给他吃。他想起自己的养父母,从来没有什么错。他想起把他退回去的夏末的父母,什么错都没有的好人。他想问问这个世界安排这一切到底有什么用意,可是这个世界也不会回答他。他又吃了一棵金桔。

热门小说推荐
他很撩很宠

他很撩很宠

回到高二这一年,宁蓁发誓要做好三件事。 试着接纳继母和继弟。 坚持跳舞。 远离陆执。 前两件她都做得很好,第三件…… 某天教室的灯啪地被关掉,黑暗中,她被少年死死摁住手腕,拉进怀中。 “嫌弃老子穷,嗯?” 【日天日地的落魄小狼狗×身娇体软的软萌小可爱】 陆执不喜欢宁蓁去跳舞。 直到某天夜里他低吼,她哭。 他觉得,会跳舞也不是没好处。 1,甜宠苏,主校园。 2,男主不穷,执哥超有钱。 3,女主好好学习的心不乱,男主想恋爱想到阴魂不散。 4,一个暖宠文,只为博君一笑,求不计较。谢绝扒榜。...

师尊她养虎为患

师尊她养虎为患

都说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姜狸穿成了无情道剑尊拿来祭天的小青梅,一只狸花猫妖。 姜狸穿来的时间更不幸—— 故事大结局,男主飞升在即,正在飞回来砍她斩情丝的路上。 姜狸一路逃跑,以为自己很快就要原地去世。 谁知,姜狸误入了小说中大反派玉浮生的坟墓。 姜狸在墓地里待了二十年,日日对大反派的坟祈祷: 神啊,要是能够回到三百年前,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虐死男主就好了。 一睁眼,姜狸真的回到了三百年前。 * 回到三百年前,姜狸抢走了无情道男主的机缘、夺了男主的门派。 秉承着男主的就是好的原则,过上了无比风光的生活。 就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三百年前的玉浮生—— 大反派玉浮生,本体是一只神兽白虎,据说白虎生性凶残冷酷,嗜杀无比。 可谁也不知,三百年前,幼年白虎也曾受尽人间苦楚,在放逐之地苟延残喘,过着温饱都不能,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的日子。 姜狸决定收他为徒,报答恩情—— 虽然,她是一只猫,幼年大反派却是一只白虎。 但是问题不大—— 徒弟乖巧懂事,分外惹人怜爱。 小猫一拍徒弟脑瓜,小白虎立马:喵喵喵! 她一挥爪子,小白虎立马:原地翻滚。 众所周知,老虎的师父是猫。 而小猫师尊,是全天下最好的师尊! * 都说养虎为患,十年后——姜狸看着一个爪子比她脑瓜还大、还越来越像是前世大反派的徒弟。 姜狸开始提心吊胆徒弟突然黑化、欺师灭祖、毁天灭地。 直到某一日,姜狸闭关之时—— 面色阴沉的大反派徒弟踏进了洞府。 偷亲了她一口。 姜狸:“……” 姜狸:!!!∑(Дノ)ノ * 后来,玉浮生听说,师尊有个青梅竹马。 ——恩爱非常,琴瑟和鸣。 ——飞升到一半都要来见她一眼,爱得不行。 大反派歪了歪头。 那一日,飞升到一半的男主被硬生生从登仙梯上拽了下来。 大反派充满占有欲地搂住了他的师尊,亲昵地蹭蹭她。 他问她: “师尊不是想要我学猫叫么?” “徒儿以后都学给师尊听,好不好?”...

我靠长度修仙

我靠长度修仙

假如给你一寸长度,你会加在哪?当李修常面临这个问题时,他低下了头,陷入沉思……让长处更长?那毫无意义。所以,还是拿来修仙吧!-----------------穿越到修仙界,李修常对修仙的认知全部来自上辈子看过的几本“凡人流”、“苟道流”、“长生流”小说。他坚信,自己有外挂,只要猥琐发育,牢记“苟”字心中坐,迟早能在修仙界混得风生水起。可事实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修常,你可知这断仙崖有多深?百年前我扔了一块大石下去,至今没有听见回响。”李修常心中暗叹:这断仙崖再深,也比不过我仙尘宗的水深啊!(欢乐向,反套路修仙,轻松不说教)(已有两本扑街完本书,扑街还能完本,更见人品,请放心入坑)...

古医圣手

古医圣手

简介:凡人医仙,一根银针普渡众生天下权势,金钱,在我面前莫嚣张!学渣高中生林宇,被混混欧打,觉醒医圣仙经。神通医术,修仙功法,都市乡村,美女如云。校园,修仙,神医,无敌。......

俯听闻惊风

俯听闻惊风

清江仙主余回,出身显赫,为人热情,此生万般皆顺遂,偏偏摊上两个糟心朋友,从此被迫成为传话筒。 这天,他御剑而行一千八百里—— “阿鸾回家了,说往后一拍两散,再也不想看见你这张脸。” “不见便不见,让他快点把自己的东西从我殿中搬走,统统搬走!” 余回又御剑折返一千八百里—— “他让你把东西全部搬走。” “不要,扔了。” 余回重新御剑一千八百里—— “阿鸾让你全扔了。” “我送他的稀世奇珍,他说扔就扔?” 最终东西还是余回帮忙运回去的,装了整整三百大车。 数月后,司危不经意问起:“他最近如何?” 余回答曰:“好得很,与你一拍两散的消息传出后,月川谷简直宾客盈门,有人赠他如山金玉,有人赠他漫天霓光。” 司危闻言勃然大怒:“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的不好吗?我不信。” 遂抛下手头事务,亲自前往一探究竟。 抵达之时,恰逢幻术师化出满山星海。当今世间排名第一的大美人凤怀月正倚香舟顺流而下,玉冠华服眉眼微醺,先与众人纵情饮酒,后又抬掌击缶而歌,夜如白昼,笑声不绝。 司危黑风煞气盯了人家半天,硬邦邦抛出一句:“他心里有我!” 余回疑惑发问:“怎么看出来的?”...

红尘之殇

红尘之殇

开本新书,算是长篇都市类型吧。构思了很长时间,写的也挺挣扎,挺迷茫的,不知道能不能吃这碗饭。先更着吧,大纲写完了,也一直再完善细节,反正就是绿帽凌辱类的,书里出现的美女都跑不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吧,多谢了。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