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个人于是去了一间潮汕口味的粥铺,店不大,但这个点上还是人声鼎沸人头攒动,热气腾腾的粥铺配着马力十足的空调,一时之间竟然也不显得过于不搭配。
梁厉和詹之行之前也常在外面吃饭,这间店却从来没和他来过。本来还觉得大夏天吃粥是找罪受,可瞟了一眼就在进门处的海鲜柜,即将出口的抱怨就收了回去,也不再听韩清和詹之行的交谈,而是一门心思研究起是要吃龙虾还是螃蟹去了。
最后的选择是两者都要,再加海胆。等待上菜的过程里梁厉见自家妹妹难得的这么热忱,终于忍不住问:“你到底是什么时候见过他的?”
“咦?哥,你怎么不记得了,就很早以前有一次,詹大哥去你家作客过周末嘛,我爸带我出去玩,经过姑姑家,就去看你们……”
梁厉正在拼命回想,詹之行已经笑了,比了个手势:“那个时候你只有这么高。”
读书时梁厉和同寝的其他两个家在本地的同学时常会带那几个外地的室友回家过周末,改善伙食,换洗衣服,再四处玩玩,地主之谊那是没话说。但在他记忆里,那四年里詹之行里虽然去他家的次数不少,却并没有哪次韩清是上门了的,他摇头:“十来年的事情了,亏你还记得,那个时候你才多大。”
“就是记得嘛。”韩清笑眯眯地说,“那个时候詹大哥和以前可不一样,我都没认出。”
梁厉腹诽既然记得还说人家凶,一个南方人,能凶到哪里去。这时詹之行又说:“我也记得,那天你妈妈还专门包了饺子,茴香馅的……”
这一说梁厉就记起来,一下也笑了,轻轻拍了下桌子:“对,你吃不惯又不好意思说,半夜饿醒了,我还煮面给你吃呢。”
说到这里他们点的粥和配菜都上来了,勺子正好在梁厉眼前,他先给韩清盛好,然后把粥面上剩下那些香菜都拨开,添了一碗给詹之行,然后对等在边上的韩清说:“你先吃,他不吃葱姜的,等他挑出来都冷了。”
韩清早就被那香气勾得神魂颠倒,再加上晚上没吃好,哥哥这么一说,欢呼着老实不客气地开动起来。梁厉吃了一口后一挑眉:“呵,真的可以,怎么找到的店?”
詹之行挑葱的手停了一下,答:“前几天和别人来过一次。”
梁厉过了一会儿回过味来,笑着说:“对了,这几天相了几个?”
听到这个,韩清猛地抬头:“詹大哥,你还要相亲啊?”
詹之行继续和自己面前碗里的葱姜还有侥幸漏进碗里的香菜末作斗争,听到韩清惊讶不已的语气,也只是点了点头。结果韩清立刻感慨地说:“那怎么来这种地方吃饭啊……还是詹大哥你看上谁了,带来粥店验货啊?”
梁厉被妹妹的话呛得一口粥差点喷出来:“清清,你一个小姑娘,怎么说话的?”
“这又是什么说法?”詹之行微笑着抬眼,问她。
詹之行并不是个太多话的人,今天却对韩清很是耐烦。梁厉正在诧异他今天是怎么了,那边韩清已经顺着说下去:“是这样,以前有个皇帝,怀疑一个臣子皮肤白是敷了粉,就大热天的请他吃热面条,等出了一身大汗,还是红的红白的白,就知道不是化妆出来的了。”
梁厉听到这里,就转过头去追问:“詹老师,所以那顿饭验得怎么样,是真美人还是妆美人啊?”
詹之行好不容易把粥里面的敌人全部一扫而空,这才答:“不知道,没仔细看,那天粥里加多了姜。”
韩清乐得哈哈笑:“詹大哥,你真有意思。不过真的一点葱姜都不吃吗,那在外面吃饭多麻烦啊。”
回到高二这一年,宁蓁发誓要做好三件事。 试着接纳继母和继弟。 坚持跳舞。 远离陆执。 前两件她都做得很好,第三件…… 某天教室的灯啪地被关掉,黑暗中,她被少年死死摁住手腕,拉进怀中。 “嫌弃老子穷,嗯?” 【日天日地的落魄小狼狗×身娇体软的软萌小可爱】 陆执不喜欢宁蓁去跳舞。 直到某天夜里他低吼,她哭。 他觉得,会跳舞也不是没好处。 1,甜宠苏,主校园。 2,男主不穷,执哥超有钱。 3,女主好好学习的心不乱,男主想恋爱想到阴魂不散。 4,一个暖宠文,只为博君一笑,求不计较。谢绝扒榜。...
都说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姜狸穿成了无情道剑尊拿来祭天的小青梅,一只狸花猫妖。 姜狸穿来的时间更不幸—— 故事大结局,男主飞升在即,正在飞回来砍她斩情丝的路上。 姜狸一路逃跑,以为自己很快就要原地去世。 谁知,姜狸误入了小说中大反派玉浮生的坟墓。 姜狸在墓地里待了二十年,日日对大反派的坟祈祷: 神啊,要是能够回到三百年前,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虐死男主就好了。 一睁眼,姜狸真的回到了三百年前。 * 回到三百年前,姜狸抢走了无情道男主的机缘、夺了男主的门派。 秉承着男主的就是好的原则,过上了无比风光的生活。 就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三百年前的玉浮生—— 大反派玉浮生,本体是一只神兽白虎,据说白虎生性凶残冷酷,嗜杀无比。 可谁也不知,三百年前,幼年白虎也曾受尽人间苦楚,在放逐之地苟延残喘,过着温饱都不能,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的日子。 姜狸决定收他为徒,报答恩情—— 虽然,她是一只猫,幼年大反派却是一只白虎。 但是问题不大—— 徒弟乖巧懂事,分外惹人怜爱。 小猫一拍徒弟脑瓜,小白虎立马:喵喵喵! 她一挥爪子,小白虎立马:原地翻滚。 众所周知,老虎的师父是猫。 而小猫师尊,是全天下最好的师尊! * 都说养虎为患,十年后——姜狸看着一个爪子比她脑瓜还大、还越来越像是前世大反派的徒弟。 姜狸开始提心吊胆徒弟突然黑化、欺师灭祖、毁天灭地。 直到某一日,姜狸闭关之时—— 面色阴沉的大反派徒弟踏进了洞府。 偷亲了她一口。 姜狸:“……” 姜狸:!!!∑(Дノ)ノ * 后来,玉浮生听说,师尊有个青梅竹马。 ——恩爱非常,琴瑟和鸣。 ——飞升到一半都要来见她一眼,爱得不行。 大反派歪了歪头。 那一日,飞升到一半的男主被硬生生从登仙梯上拽了下来。 大反派充满占有欲地搂住了他的师尊,亲昵地蹭蹭她。 他问她: “师尊不是想要我学猫叫么?” “徒儿以后都学给师尊听,好不好?”...
假如给你一寸长度,你会加在哪?当李修常面临这个问题时,他低下了头,陷入沉思……让长处更长?那毫无意义。所以,还是拿来修仙吧!-----------------穿越到修仙界,李修常对修仙的认知全部来自上辈子看过的几本“凡人流”、“苟道流”、“长生流”小说。他坚信,自己有外挂,只要猥琐发育,牢记“苟”字心中坐,迟早能在修仙界混得风生水起。可事实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修常,你可知这断仙崖有多深?百年前我扔了一块大石下去,至今没有听见回响。”李修常心中暗叹:这断仙崖再深,也比不过我仙尘宗的水深啊!(欢乐向,反套路修仙,轻松不说教)(已有两本扑街完本书,扑街还能完本,更见人品,请放心入坑)...
简介:凡人医仙,一根银针普渡众生天下权势,金钱,在我面前莫嚣张!学渣高中生林宇,被混混欧打,觉醒医圣仙经。神通医术,修仙功法,都市乡村,美女如云。校园,修仙,神医,无敌。......
清江仙主余回,出身显赫,为人热情,此生万般皆顺遂,偏偏摊上两个糟心朋友,从此被迫成为传话筒。 这天,他御剑而行一千八百里—— “阿鸾回家了,说往后一拍两散,再也不想看见你这张脸。” “不见便不见,让他快点把自己的东西从我殿中搬走,统统搬走!” 余回又御剑折返一千八百里—— “他让你把东西全部搬走。” “不要,扔了。” 余回重新御剑一千八百里—— “阿鸾让你全扔了。” “我送他的稀世奇珍,他说扔就扔?” 最终东西还是余回帮忙运回去的,装了整整三百大车。 数月后,司危不经意问起:“他最近如何?” 余回答曰:“好得很,与你一拍两散的消息传出后,月川谷简直宾客盈门,有人赠他如山金玉,有人赠他漫天霓光。” 司危闻言勃然大怒:“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的不好吗?我不信。” 遂抛下手头事务,亲自前往一探究竟。 抵达之时,恰逢幻术师化出满山星海。当今世间排名第一的大美人凤怀月正倚香舟顺流而下,玉冠华服眉眼微醺,先与众人纵情饮酒,后又抬掌击缶而歌,夜如白昼,笑声不绝。 司危黑风煞气盯了人家半天,硬邦邦抛出一句:“他心里有我!” 余回疑惑发问:“怎么看出来的?”...
开本新书,算是长篇都市类型吧。构思了很长时间,写的也挺挣扎,挺迷茫的,不知道能不能吃这碗饭。先更着吧,大纲写完了,也一直再完善细节,反正就是绿帽凌辱类的,书里出现的美女都跑不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吧,多谢了。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